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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月1日施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正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2   点击量:1039

2013年4月9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办法》),认可了重庆市交委在起草阶段提出的调整区县政府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权限、取消拍卖投放方式、调整出租汽车使用期限和经营权指标期限、规范指标转让行为等制度设计方案。《办法》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交委出租汽车修订立法前期工作圆满完成。

《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下阶段市交委法规处工作重点是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办法》的宣贯落实。

作者:物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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