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

news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5   点击量:483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不再保留铁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自组建之日起,承继原铁道部负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和履行原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

作者:物通网
上一篇:湖南发布《高速公路生物隔离栅》、《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涵洞》 | 下一篇:(原)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推荐新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