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厅的指导推动下,漳州市政府出台《漳州市进一步促进货运企业及航运业发展若干措施》,并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物流运输健康稳定发展政策宣贯,为漳州公路、水路规模以上货物运输企业推出具体优惠政策,营造更有竞争力的货物运输发展环境,助推漳州货物运输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道路货运企业方面,一是鼓励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公路通行。对符合条件且年度缴纳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通行费总额10%的奖励。二是鼓励货运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规上货运企业给予奖励;对规上货运企业新增国六标准重型车、牵引车等营运货车给予补助;对一次性新增(含回迁)运力规模达到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给予货运企业新能源货车充电补助。货运企业自建充电桩的,企业充电桩自用部分,每千瓦时补助0.3元。四是继续对货运企业实行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购置营运货车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每车按同期LPR贷款利率的30%进行贴息。
针对航运业方面,一是引导扩大港口吞吐量。对港口较上一年度业务增量部分,以及漳州辖区港口进出货物,经漳州或厦门铁路站点进行集装箱转运的业务,给予奖励。二是鼓励港口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对港口航运企业开展主营业务满一周年的以及符合条件新增运力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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